6月1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印发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2号)。
6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有关情况。
本指南只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仍参照原版指南实施。
修改后的防护指南,适用于低风险地区,从整体上对公众日常防护、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防护措施提出指导意见。
《指南》共分为《场所篇》、《单位篇》、《人群篇》三部分,人群篇对33类重点人群的防护措施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其中市政环卫工人(第六十节)群体的防控措施如下:
1.日常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须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
2.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上岗时应穿工作服,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等,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有条件进行下水道清洁作业时佩戴护目镜。
3.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4.对清洁作业工具和垃圾收运工具及时清洁,定期消毒。
5.在道路清扫期间,如遇弃用口罩、手套等垃圾,应使用作业工具夹起后置于垃圾收运工具内,切忌徒手捡拾。
6.在清扫保洁过程中减少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和交谈。
7.工作时避开人群高峰时段,错峰进行清扫保洁。
8.保持规律的作息习惯和保证充足的睡眠,适度进行运动以增强身体的抵抗力。
9.患有呼吸道疾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外出,应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10.减少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减少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