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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过“招标”搞“特许经营”?违法!

返回列表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3.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4月20日正式施行。 

玉龙环保: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违法设置或者授予政府特许经营权的内容: 

(一)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特许经营权或者以特许经营名义增设行政许可事项; 

二)未通过招标、谈判等公平竞争方式选择政府特许经营者; 

(三)违法约定或者未经法定程序变更特许经营期限; 

(四)其他违法设置或者授予政府特许经营权的内容。

这是去年国家发改委重拳纠偏“特许经营”乱象之后,国家再次从制度层面规范政府特许经营权授权程序。 

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已针对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特许经营乱象发布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1013号),明确要求:

严格限定特许经营范围PPP项目应聚焦使用者付费领域,垃圾清运等不得采用特许经营模式。

优先引入民营企业:强调通过公平竞争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服务效率。 

禁止不当授权方式:明确禁止通过拍卖等非竞争性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确保程序透明公正。 

日前出台的市场监管总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去年发布的发改委配套政策,旨在系统性规范政府特许经营权授予程序,核心目标是构建公平、透明、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遏制权力寻租,减少行政干预,防止腐败和垄断行为,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更多信息点击阅读: 过“招标”搞“特许经营”?违法!附各地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方式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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