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近日举办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培训班上透露,为推进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江门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实施和市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正式运营,城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查处。
据江门市城管局执法监督科负责人介绍
以下10种垃圾分类违法行为最常见
哪些是常见的垃圾分类违法行为?
1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履行工作责任
2 、单位和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
3、 将家庭装修废弃物或者废弃沙发、衣柜、床等大件家具投放到垃圾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
4 、收、集、运输单位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
5 、餐饮垃圾交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运处理,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
6 、违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饮垃圾饲养畜禽
7、违规将餐厨垃圾用于原料生产、食品加工
8、不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
9 、破坏分类设施、阻挠监管工作
10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或者未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
(文章来源:广东环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