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队伍当按规定的时间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逐步做到各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 生活垃圾的收集工作,应做到定时定点、日产日清,不得堆积、滞留污染城市环境。
★ 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在未设垃圾收集站的多层住宅每4幢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
★ 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方便居民投放。收集点及周围5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 垃圾收集采取密闭方式,逐步推行分类收集。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尘、污迹。
★ 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期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等,做到无苍蝇、 老鼠、蟑螂、蚊子等。
★ 城市生活垃圾日清运率应达到100%。
★ 收集搬运过程应无遗漏、无撒漏、无渗滤液滴漏。垃圾收集车向垃圾转运站运送垃圾的过程应覆盖密闭,实行“垃圾不落地”作业,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 地面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
★ 辖区内无主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和清运。
★ 果皮箱和垃圾桶设置的样式应与市容景观建设和周围环境相协调。果皮箱和垃圾桶的结构应设计合理、美观大方、坚固耐用、安装牢固,有防雨、防腐、防火功能。果皮箱要有内套桶,实行垃圾袋装密闭收集,便于清掏保洁。
★ 果皮箱和垃圾桶应密闭,放置垃圾袋,实行垃圾袋装收集。箱周围 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
★ 繁华重点地区果皮箱间隔按50-80m设置,一级保洁道路果皮箱按 间隔50-100m设置,二、三级保洁级道路按间隔100-200m设置,四级保洁道路根据实际需求设置。
★ 市政道路公共汽车上落站点要单独设置果皮箱,人流量大的站点要设置两个以上的果皮箱。
★ 果皮箱和垃圾桶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封闭性良好,外体干净,箱内垃圾无漫溢。
★ 果皮箱和垃圾桶保洁应达到外观整洁,无满冒外溢、无痰迹、无污迹、无蚊虫、无老鼠、无蟑螂、无苍蝇,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 对陈旧、破损的果皮箱和垃圾桶要及时维修、更新,完好率应不低于98%。
★ 垃圾桶、果壳箱的设置标准最终以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的标准核定。
★ 城市生活垃圾必须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转运,禁止敞开式运送垃圾。
★ 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吊桶垃圾车应加盖,不得超高超载、挂包运输垃圾。垃圾转运车应加装污水收集装置,在垃圾转运站装运垃圾时,应 将污水箱的排污口打开,将污水排放干净,出站前再将排污水口关上,防 止沿途酒漏。在垃圾处理场卸完垃圾后,应将污水箱的污水排放干净,并对车 辆进行清洗。经常检查车辆密封构件,集装箱式垃圾车应定期更换密瓣条,确保完好,不洒漏污水。
★ 运输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在居民住宅附近的垃圾站装运垃圾时,应尽量避免扰民。
★ 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车门喷印清晰的单位名称,车顶无乱焊铁架等现象。
★ 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 车辆安全管理达到“四有一无”,即:有安全管理组织,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有定期的安全培训制度;无安全事故发生。
★ 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结冰期除外),清洗污水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或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附近水体。
★ 及时将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内的零星建筑垃圾清理运送至政府方指定的收纳处理场所,垃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 建筑垃圾清运后对地面进行清扫,确保清运地点达到相应的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 发现超出零星建筑垃圾范畴的建筑垃圾(工程垃圾、大规模超量建筑垃圾等),应及时上报政府方,协同相关责任部门,督导清运责任主体完成垃圾清运,并进行垃圾堆放地的清扫保洁作业。
★ 及时将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内的大件废弃物清理运送至政府指定的收纳处理场所,废弃物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 大件废弃物清运后对地面进行清扫,确保清运地点达到相应的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 有异常垃圾进入转运站时应作好记录。确保全年全天候接纳的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符合转运站要求。
★ 垃圾转运站清运实行“垃圾不落地”作业,垃圾到站后随即倒入运输车辆箱体或压缩设备内,不得在站内堆积,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全面实施垃圾压缩箱转运方式。
★ 进入站内的垃圾应当日转运,按工艺要求运送到相应后端处理厂,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做好台账记录。
★ 每次转运作业完成以后,将垃圾捅、地面、墙壁清洗干净,做到站内外场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无明显异味。
★ 垃圾转运车及集装箱应密闭运输、无垃圾飞扬、无渗沥液遗洒、无垃圾粘挂现象。
★ 设有渗滤液的收集设施设备,当日产生的渗滤液要当日处理。
★ 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结冰期除外),清洗污水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或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附近水体。
★ 按规范设置垃圾中转站,站点做到硬底化,有给排水设施,并有专业人员管理。
★ 转运站应设有绿化隔离带,有隔音、防尘、除臭、空气循环净化系统、及污水处置等防污染扩散设施,转运站站内无臭味。
★ 站内要设有电力保障措施、配套消防器材、应急机制以及协商处理措施,以防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有效解决,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
★ 垃圾转运车等作业设备完好,定期维修保养,做到外观干净整洁无破损、脱漆、锈蚀等现象,电力保障措施完好,运转正常。
★ 站点有规范标志牌,并公布站点名称、作业时间、投诉电话。转运过程不占道,不妨碍交通。
★ 室内通风良好,无臭味,墙壁、窗户应无积尘、蛛网。
★ 应定期对转运车辆及站内进行喷洒消毒、灭蝇蚊药物。在可视范围内,站内基本无苍蝇、老鼠、蟑螂、蚊子等。
★ 卸料点设有吸风除尘、喷雾降尘、密闭系铳。
★ 保证垃圾转运沽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确保车辆站内设施设备的完好及随车人员、站内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当按规定的时间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逐步做到各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 所有公厕内釆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臭味。
★ 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 乱画,墙面光洁,公厕外墙面整洁。
★ 公厕内地面光洁,无积水。
★ 洗手区平台、水盆、镜面保持干净,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
★ 蹲位整洁,大便槽两侧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
★ 小便槽(斗)无水锈、尿垢、垃圾,基本无臭,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 公厕内照明灯具、挂衣钩、冲水设备、厕间门锁无积灰、无污物、无损坏,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完好。
★ 公厕外环境整洁,无乱堆杂物。公厕四周范围内,应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 定期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公共厕所内无异味。
★ 吸粪车清吸作业后及时盖好丼盖。化粪丼周围整洁无粪迹。行车不遗洒,按指定地点倾卸、作业后搞好车辆卫生、保持车辆清洁。
★ 公共厕所的通风、冲水、洗手、照明、除臭等设施及门板、便器完好,正常提供使用。
★ 公共厕所的内外墙、天花板保持完好,无剥落,地面无破猶。
★ 公厕管理间不得改变使用功能。
★ 公厕标识牌整洁、规范,设置明显。
★ 按《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设置导向标志牌。管理守则、卫生质 量标准和投诉电话悬挂于墙上醒目位置,便于市民监督。
★ 公共厕所要24小时免费开放,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保持衣冠整齐,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文明作业、礼貌服务。
★ 保洁工具使用完毕应整齐存放在不显眼的位置或存放在工具房(箱)内,不得将保洁工具放在便器、洗手盆或楼梯。
★ 供洗手用的水龙头不得用于保洁作业。
★ 管理人员工作室、工作台保持整洁美观,不得有人员居住。
★ 不得占用或妨碍残疾人公共厕所的正常使用。
★ 公厕每天应全面冲洗两次以上并随时保洁。
★ 公共厕所的粪便严禁直接排入雨水管、河道或水沟内,有污水管道且下游建有污水处理厂的地区应排入污水管道。应定期清除公厕贮(化)粪池内的粪便或粪渣,具体作业标准见“化粪池清掏作业标准”。
★ 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应保证每座化粪池完成一次彻底清 掏作业。其后根据化粪池实际数量,每年上报清掏计划,每个月须充成总任务量的10%以上,同时做好台账记录。
★ 化粪池“时淤时清”,淤积化粪池清掏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 收集和运输容器应密闭性好,无滴漏。
★ 应保持作业场地清洁卫生,无遗撒粪便。清掏作业结束后,应盖严粪口,并及时清理场地和清掏工具。
★ 清掏出的粪便污物应运送至政府方指定的消纳场所,运输车辆需 保持车容整洁。